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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李思明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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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每一天我都在悔恨,不是因為我關在這裏(監獄),也不是你們(假釋官)說我應該。每當回首往事,那個年輕人,愚蠢的孩子犯下了彌天大罪,我想跟他談談,想給他講講道理,告訴他什麽是對什麽是錯。可是,我找不到他了,那個孩子消失了,只留下一個老人,我必須接受這個現實。徹底改造?只是一個沒用的單詞!繼續在文件上蓋章吧,年青人,別再浪費時間了。因為說句實話,我不在乎。”

——摘自李思明某著名電影經典臺詞

斯蒂芬·金從打字機前將頭擡起來,揉了揉已經發酸的雙臂,仰頭靠在椅背上,舒服地伸了一下懶腰。

“也許我真的應該去度個假,像別的人一樣拖家帶口地盡情放松一下?”他自嘲道。但是這也只是想一想而已,斯蒂芬·金始終焦慮著,自從他發現自己愛上寫作這件事之後就是如此。

這七年來,每天一大早,他就坐在打字機前寫作,至少要寫個一千五百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國慶日、生日和聖誕節這三天停筆歇息(後來他承認,這是為了找話題才這樣說的,其實一瘋魔了,這三天照寫不誤!)。

他是一位暢銷書作家,兩年前也就是1979年,他就成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億萬富翁。然而沒人能想像得到,七年前,育有一子一女的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職,卻入不敷出,暑假裏還得到洗衣工廠打工,妻子塔比莎則穿著粉紅制服在甜甜圈店裏當服務生。全家人住在一輛拖車裏,電話被斷線了,更沒錢修理代步用的破爛“別克”車。他終日擔心會有額外的賬單,也被教學跟行政會議搞得興味索然。

“這不是我該擁有的生活!”跟所有人一樣,當年的斯蒂芬·金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卻看不到任何改變的曙光。

斯蒂芬·金端起一杯妻子送過來的飄著濃香的咖啡,愜意地走到陽臺。冬日午後的陽光暖意洋洋,現在他可以寫他想寫的任何東西,不會再為賬單發愁,而每本書在動筆之前都會被出版商和好萊塢的導演們盯著。

這座頗為豪華的別墅的前面是一塊大草坪,種植著耐低溫的青草,四周種植著各種喬木,讓這個冬天並不顯得蕭瑟。他對眼前的一切都很滿意。

遠遠的一位亞洲面孔的年青男子下了出租車,向自己的別墅走來。那位年青人走到草地外的圍欄處,按了一下門鈴,不一會有傭人前來開門。斯蒂芬·金放下咖啡杯,走到了樓下。

“下午好,請問您是來自香港的李思明先生嗎?”斯蒂芬·金問道,他對亞洲人姓名的發音咬不準。

“您好,我就是李思明,請問您就是我幕名而來拜訪的斯蒂芬·金先生吧?”來人彬彬有禮,操著卻是倫敦口音的英語。

來人正是李思明,在帶著劇組返回香港後,李思明並不急於拍攝電影,而是讓大部分人休息一段時間。《十面埋伏》第一場戲最關鍵的是布景和舞蹈,前者基本就緒,後者還在排練之中,李思明給了齊琪半個月時間來排練,相信以她從小的戲劇功底,可以很好地掌握。

《十面埋伏》並非李思明最想拍的電影,他最想拍的其實是美國電影,但是他必須掌握作為一個導演的全部技巧,這部電影就是他練手的工具。他對所謂電影藝術之類的不屑一顧,雖然他在外人面前口口聲聲說他愛拍電影。他只是想賺錢,而且好萊塢的電影最賺錢,賺外國人的錢最好,還不用“盜竊”同胞的構思。

如果要在電影界留下最重要的一筆記載,或者說要站穩腳跟,擴大影響力以便賺錢,李思明想到是一部跟自己的經歷有某些相似的電影。

“我聽我的經紀人說,來自遙遠的香港,有一個人想講個故事給我聽。”斯蒂芬·金道,示意李思明坐下詳談。

“當然,我一直認為您是最會講故事的人,我這個故事說給您聽,也許您會將他變成您的下一部暢銷小說。”李思明恭維道,“我認為您的小說,‘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應該認真地對待,他們應該請您去演講。我認為只有好小說跟壞小說之分,沒有嚴肅文學跟通俗文學之別。”

李思明其實對他的其它小說根本就沒有看過,只是因為那部經典電影才去關心斯蒂芬·金到底是何許人也。

文人的世界總是有爭論,古今中外亦然。誰是正統?誰是末流?誰是文學?誰是垃圾?誰是‘嚴肅文學’?誰是“通俗文學”?文人們在爭論,甚至水火不相容,這不單是中國酸秀才才有的特權,在美國亦然。

毫無疑問,斯蒂芬·金才華橫溢,當他的書一本接一本暢銷之後,金錢早就是一個數字而已,他就希望得到與他的名氣同樣的尊重。不過很遺憾,那些所謂“正統文學”的代表們並不接納他,認為他的書是一個不入流的垃圾。“只有好小說跟壞小說之分,沒有嚴肅文學跟通俗文學之別。”這是斯蒂芬·金後來說的話。李思明的挑的正是他想要聽到的,果然他對李思明的好感立刻直線上升。

“那我洗耳恭聽,你知道,全美國所有的出版商和好萊塢的導演們,都懷揣著支票來拜訪我,他們以為我最需要的是錢。他們錯了,一個作家更需要的是故事,一個作家的價值在於組織文字講故事的能力。”

“所以我就來了。”李思明對自己開場白的成功很是沾沾自喜。

“對,所以我對您的來意很感興趣,還從來沒有一個亞洲人寫信對我說他要不遠萬裏來到我的家裏,講個故事給我聽。您的誠意讓我不得不聽您講故事。”斯蒂芬·金面帶微笑,補充道,“希望這個故事很吸引人。”

“先生,您習慣於寫恐怖小說或者說恐懼小說,但是您有沒有考慮一下寫一個不一樣的小說?”李思明試探著問道,他所要講的故事其實就是對方將要寫的,他不知道對方是否已經有了動筆的想法。

“您真是說對了。事實上,我的編輯們認為當我出版《魔女嘉麗》後,又寫了《午夜行屍》,他們有點擔心,原因是怕我被‘定型’為‘專寫恐怖小說的作家’,後來,《閃靈》又大賣,編輯更擔心‘定型’問題了。”

“就像一個人天天吃法國大餐,偶爾應該去唐人街品嘗一下中餐?”李思明比喻道。

“是的,但是我對此並不排斥,吃一輩子法國大餐可以,偶爾吃頓中餐也可以。”金不置可否。

“事實上,我也是一個導演。我有一個故事,很有意思,但我想只有您才能讓這個故事有更多的人知道它,並被它所吸引,因為您制造懸疑,渲染氣氛的技巧是沒有人可以覆制的。”李思明道。

“我聽著呢!”

“這是一個關於囚徒越獄的故事,你可以從中發現這更像是一個關於人生哲理的故事……”李思明細致地講著故事。

……

“嗯,故事很不錯,但是……李?”金發現李思明走神了。

“哦,對不起!金先生!”李思明在講述這個故事的時候,他想起了他在勞改農場的日子。

當普通人進了監獄之時,失去了自由,才真正意識到它的價值,在絕望中奮發,才又拼命地去爭取奪回來。希望、自由、友誼是我們最基本、最起碼的感覺和需要,如果自己不珍惜,那麽難道還祈求別人去珍惜和維系嗎?自由是什麽?自由就是能在陽光下悠閑自得地呼吸,自由就是在樓頂上愜意地曬著太陽喝著啤酒。對於我們而言,它就像空氣,平常得讓你根本不去想失去它會怎樣,但是自由對於那些高墻內的囚徒,尤其是那些註定一輩子都要呆在那裏的人們又是多麽珍貴而又遙不可及。

與這個故事中那位受冤枉被判連續兩次終身監禁的金融家的遭遇不同,李思明的那段牢獄生活,卻是他在艱難歲月中的避難所。在艱苦的歲月中,他卻看到了希望和遠大前程,他沒有悲觀,也沒有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樣抗爭,甚至有些慶幸,因為他找到一個可以避開各種運動的場所。但是他了解那些被限制自由的人的生存狀態,當初勞改農場裏的那些難友們正是這種狀態最生動的寫照,沒有人能比他更理解高墻之內的那一群人。

“這個故事很讓人感動,跟《基督山伯爵》中唐代斯也很相似,但我更願意將主人公理解為《聖經》中猶太人約瑟和摩西,很巧妙很不錯的構思,但是卻讓我感動的是其中人性的光輝:希望、自由和友誼,沒有什麽比這個更讓人珍重的東西了。可是我不明白,李先生,您為什麽不親自去寫?”斯蒂芬·金厚厚的眼鏡片後面閃動著光輝。

“這個……我剛才說了,只有您才能將故事寫得更精彩,而且對於美國人的語言,我是無法做到準確把握。還有,我只是提供一個故事的大綱,具體的還要靠您去構思,如果您同意動筆的話。”李思明解釋道,“這個小說您如果完成了,版權將歸您全權所有,我只要電影改編權,您看如何?當然您也許對這個故事的經濟價值並不太看重,但我真誠地希望您能考慮一下!”

“這對於我來說,並不存在任何問題,想到任何一個生動的故事,我都會忍不住將它變成一部小說。但是從經濟的角度來看,您似乎吃虧了?”

“不、不,金先生,我說過,只有您才能讓故事更有吸引力,您為此付出了勞動,因此只能署上您的名字。”李思明道。

“老實說,這個故事很精彩,也許這對於我來說,這一類型的小說,以後再也不會去寫。其實我還是更喜歡寫驚悚懸疑的小說。”斯蒂芬·金伸出右手,握住李思明的手道,“謝謝您的故事,我會馬上動筆寫的!”

“我很榮幸!”李思明此次美國之行獲得了他想獲得的東西,“請允許我下一個斷言:每個美國家庭顯然都至少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八成是您斯蒂芬·金先生的作品。”

“謝謝您的吉言。其實您是我所知道的最會講故事的亞洲人!”斯蒂芬·金笑著說道。

……

“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亡。”

這是《舊約·以賽亞書》中的話。據說這裏就是“救贖”一詞的起源。據粗略統計,在整部《以賽亞書》中,這個詞一共出現了16次之多。很明顯,它象征著基督思想的實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以至於到了宗教時代,“救贖”因其明確的指向性而一度成為了左右西方精神世界的關鍵詞,如同我們中國人講究“輪回”和“因果報應”之說。

既然如此,那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即“救贖”產生於特定的人群(基督徒)和特定的年代(宗教年代),而隨著20世紀以來西方社會中信仰的缺失,人本主義代替了神本主義,這個詞似乎也將不覆流行。20世紀特別是戰後,是一個信仰缺失的世紀,人們在日益繁華富足的世界中,在日新月異的大千世界中,人們不禁拷問著自己:什麽才是我們應該珍惜的,什麽是應該被救贖的,是誰來救贖自己。這是一個涉及到我們每一個人心靈深處的問題。

這將是李思明下一部電影要告訴大家的東西。搞定了美國的事情,李思明又馬不停蹄地返回到了香港。

對於這次美國之行,李思明很是滿意。原本的歷史中,那部經典影片的導演花了五年的時間才得到小說的電影改編權,而自己只花了一張往返機票而已。這有些空手套白狼的味道,但是李思明對此已經是大發慈悲了,他不是將小說版權還給了原作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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